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报道,重庆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通过赚取差价获取利润,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元。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满意,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导航 FTX与CFTC达成和解后者索赔40亿美元将在债权人和利息之后进行排序 灰度ETHE在过去三天内流出13流出速度超过GBTC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