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先河环保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该《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4007号),证监会认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6月5日之前购入并在当日收盘时持有先河环保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众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参与免费索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先河环保于5月15日发布了关于部分股东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最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得知,股东李玉国的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这次解除冻结的股份数量总计1710.4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27.1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19%。
特别风险提示显示,先河环保在2024年4月10日披露了有关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以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股东李玉国计划将持有的5566万股股份分两次转让给姚国瑞。第一次转让为李玉国持有的未被质押或存在司法冻结等限制的2878.09万股股份,待其持有的被冻结股份解除冻结后,将转让剩余2687.91万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李玉国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3070.89万股未被质押或冻结,占其持股比例的48.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72%;而其持有的3228.2万股股份仍被司法冻结,占持股比例的51.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2%,存在被强制处置的风险,可能影响其向收购方转让股份,进而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根据天眼查显示,先河环保实缴资本为8988.6万人民币,于2010年完成了IPO上市,交易金额为6.6亿人民币。